簡 介:
為了規范真菌類和益生菌類保健食品的評審工作,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5年發布了《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(試行)》和《益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(試行)》,其中包含了2個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菌種名單,具體為:
1. 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種名單》,包括11種真菌菌種;
2. 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種名單》,包括10種益生菌菌種。
注意事項:
上述公告發布時間早,目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菌種不只限于上述2份名單。列入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》的菌種可用于保健食品。因此,保健食品企業應同時關注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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