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
發布單位
衛生部
整理機構
瑞旭集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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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
2002-03-11
最近更新
2002-03-11

   介:

原衛生部2002年51號公告[衛法監發[2002]51號]的附件2明確載明了114種在我國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質名單。需要注意的是,列入該名單的物質僅允許用于保健食品,不得用于其他食品類別(國家監管部門后續發布增補公告的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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