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 介:
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》由國原國家衛生部于2010年首次發布。2013年《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》施行后,監管部門又陸續審批公告了多個可用于食品的菌種。目前,該名單收錄了雙歧桿菌屬、乳桿菌屬等17個菌屬,共計數十個菌種。2022年8月25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2022年第4號公告,對該菌種名單進行了更新,對名單中部分菌種分類和命名進行調整,并設置2年過渡期。在過渡期內,新舊菌種名稱均可以使用,過渡期滿后均需使用更新后的菌種名單。
如何使用本名單:
除了明確規定使用范圍的部分菌種外,列入本名單中的菌種允許用于各類食品(包括保健食品)中,但不包括嬰幼兒食品。有兩個注意事項:
1. 用于嬰幼兒食品中的菌種應按《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》執行。
2. 傳統上用于食品生產加工的菌種允許繼續使用。
如何加入本名單:
名單以外的新菌種應按照我國新食品原料注冊申報的相關要求,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交該菌種的安全性評估資料,經審評通過后方可在食品中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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