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 介:
在我國傳統飲食文化中,一些中藥材在民間往往作為食材廣泛食用,即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(以下簡稱藥食兩用物質)。原衛生部2002年51號公告附件1明確載明了87種藥食兩用物質的名稱。
2020年以來,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2019年第8號公告、2023年第9號公告、2024年第4號公告對該名單進行增補。
備注說明:
根據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》,該目錄目前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、公布,并對目錄實施動態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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